呷哺呷哺狀告美團侵權,索賠50萬專欄
知名餐飲公司呷哺呷哺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呷哺呷哺公司)于近期向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及武漢市青山區(qū)吧哺吧哺火鍋店(簡稱吧哺吧哺火鍋店)商標侵權,索賠50萬元。
據了解,在此次訴訟中,呷哺呷哺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fā)現吧哺吧哺火鍋店在三快公司經營的美團網上以"吧哺吧哺"的名義銷售團購火鍋套餐及代金券,令消費者造成混淆,使消費者誤以為吧哺吧哺火鍋店提供的服務與呷哺呷哺公司存在關聯關系,侵害了其依法享有的商標專用權。
"呷哺呷哺公司經合法授權享有第4762343號注冊商標及第4762344號注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而美團作為網絡服務商,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為吧哺吧哺火鍋店的侵權行為提供了平臺,構成共同侵權"。
呷哺呷哺公司在此次案件中要求法院判令上述兩個被告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訴訟費用共計50萬元。今年3月,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中關村法庭第六法庭已經對本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目前該案件仍在審理過程中。
相關案件:呷哺狀告窩窩團侵權
據悉,這并不是呷哺呷哺公司第一次起訴團購網站了,2013年,呷哺呷哺公司曾向北京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北京窩窩團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窩窩團)及石家莊呷哺餐飲有限公司,呷哺公司稱,石家莊呷哺餐飲有限公司在窩窩團網站上以"陽光呷哺"的名義進行銷售團購火鍋套餐的行為,其提供的服務和經營業(yè)態(tài)與原告提供的極為相似。
"石家莊呷哺餐飲有限公司的行為極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其提供的服務來源于呷哺呷哺公司,或誤認為其與呷哺呷哺公司為關聯企業(yè)或存在特殊關系。兩被告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有使用權,同時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在報紙上登載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2萬余元"。
后法院做出判決,判令呷哺呷哺公司勝訴,要求石家莊呷哺餐飲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向呷哺呷哺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2萬元。法院同時判令,窩窩團公司無主觀過錯,不應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本文來源:網易財經 ,由餐飲界m.txylsyj.cn整編報道,轉載請注明來源!
1.餐飲界遵循行業(yè)規(guī)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2.餐飲界的原創(chuàng)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餐飲界",不尊重原創(chuàng)的行為餐飲界或將追究責任;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餐飲界編輯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