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了個“哥”字 廈門一肉蟹煲店被罰2萬多元專欄

餐飲界 / 佚名 / 2021-04-12 09:37:00
4月10日,集美區(qū)灌口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接到“胖哥倆”商標權利人嘉興鹽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商標侵權舉報根據被舉報人既使用相似的“胖哥哥倆肉蟹煲”店招,又經營相似的肉蟹煲等煲類的餐飲活動,且店家也無法提供相關授權文書的等情況綜合評估,執(zhí)法人員認定當事人經營使用的商標標識與權利人注冊商標構成近似商標,屬于典型的“蹭名牌”的侵權行為。依據相關規(guī)定,責令被舉報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23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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